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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营区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2 阅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营区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营区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营区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联系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020-616397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邮政编码:510000 电邮:290325078@qq.com
传真:020-38760595 网址:www.gzgd168.com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政治处
投诉电话:020-6163972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01号
四、项目概况:对一座长30m的桥梁进行改造。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10000.00元
招标内容: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营区桥梁改造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及施工。
六、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9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0月8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中标单位若自身不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应当将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其中,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应为一级)或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3日- 2018年9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8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须核对原件)
3.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4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桥梁工程专业中级以上级别的职称(省外企业应为高级)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须核对原件)
3.8获取招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现场签到。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6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61639733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01号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南方日报》媒介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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