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城投金沙大都汇项目营销代理(项目编号:GDGD-2026-QYCG015)招标人为 广州市建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为 100%自有资金 ,现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金沙大都汇项目位于金沙洲桥头堡,出门即上金沙洲大桥,距离越秀、荔湾老城区近,地理位置优越。作为6号线沙贝地铁上盖,项目距离地铁站约50米,出行极为便利,1站达荔湾,6站越秀,30分钟畅享主城生活圈。项目自配4.3万平大型综合商场,地铁上盖,吃喝玩乐一条龙,应有尽有,项目周边2公里范围内另有4座大型成熟商业mall,生活便利,自住投资两相宜。
项目楼下约200米即享 4 公里珠江边生活+7.7 万m²悠闲绿心公园,东南向千万级别一线江景,地铁一站距离达广中医医院。产业方面,华为进驻对岸罗冲围,超5,000名高薪研发人员进驻,破万居住需求,租赁有保障。项目全部为现楼,所见即所得,即买、即住、即租、即办证,以租抵供,彻底告别交付风险与等待期,资产安全无忧。
此次招标服务范围为(1)城投云秀广场商业裙楼及2、4栋公寓,(2)城投云沙广场商铺及公寓。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非独家代理。
招标内容:确定1家单位为招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类、销售类工作,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项目策划类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撰写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阶段性营销推广方案、项目产品定价报告、收筹和推货策略方案、开盘/加推方案、销售拓展执行方案、目标客户分析、市场周报、月报、销售总结、项目后评估工作报告等,相关报告、方案文件需提交书面及电子版,附盖章。
2、合同委托期间,乙方需持续为项目提供策划跟踪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按照项目的节点计划安排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阶段性营销方案、市场报告、月报、周报等,并按甲方要求的文件格式如PowerPoint、WORD等形式向甲方进行专题汇报。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营销代理服务费内,甲方无须再行支付。
3、协助推进广告公司的推广策略和项目形象设计工作:项目推广主画面、销售物料、宣传物料设计等;协助现场物料设计制作:包括户型图、单张、手提资料袋、伴手礼等;协助开放活动、开盘/加推活动;协助产品发布会宣传、布置、邀约、执行等工作;协助推广:包括跟进微信推文、网络推广、户外、大v、电台、朋友圈等;协助微信推广、小视频发布、项目宣传片等的相关工作。
4、协助提供销售中心、样板房、看楼动线设置及装修包装风格建议;协助提供交楼标准的建议;协助提供园林、示范区的风格建议等。
5、现场包装工作协助:道路指引系统;停车场包装及指引;精神堡垒和保安亭;项目围挡、主入口大门;园林绿化;楼体灯字;营销中心、样板房通道包装等。
(二)项目销售类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团队组建、客户接待及集中培训、销售说辞、百问百答、抗性口径等;销售接待礼仪等。制定销售流程及组织销售培训、负责销售执行、提出分期推盘建议及售价建议等。
2、乙方派驻自己的销售团队驻场接待及服务客户,实现项目销售目标。
3、负责协助客户签署本项目《认购书》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向客户做出合理及合法解释,协助甲方开展其他售后服务跟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签约服务及售后服务标准动作及流程等。销售团队及人员若发生调整,则乙方应成立专项团队对前期销售进行跟踪工作。
4、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销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售价、折扣、付款方式及本合约条款等)进行推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委托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营销代理工作。
6、销售底价:乙方根据调研结果提交《项目产品定价报告》及《销售方案》,制定每套房源价格,具体以甲方审批通过的销售方案及《一房一价表》为准。若合同执行过程确需对销售底价进行调整的,由乙方提出建议,最后以甲方审批确认为准。
7、合同期内,乙方需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客户意见和市场变化状况及提出应对措施,并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工作情况总结及当月的销售工作计划。
8、明源数据输入工作: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明源的数据输入工作,包括房源信息、销控信息、客户信息、销售变更审批等。
(三)服务团队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工作内容配备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包括营销策划团队、营销代理团队等,可根据自身管理架构自行组合配置,以下人员配置要求为招标人参考配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配置要求:需配置项目总监1人(可兼职)、销售经理 1 人 ,负责与甲方就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专项服务团队,其中驻场策划人员 1 人,销售人员5人(其中需包含至少1位会做直播的销售人员)。若上述人员配置仍不能满足项目进度需要时,投标人将随时无条件增派其他专业人员,确保人员投入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任务。除项目总监外其余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多个项目工作。上述人员均须具备12个月以上工作经验。按招标文件附件8《服务团队》格式填写,且须根据所填报的工作经验对应提供证明材料,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为准:①工作经验:提供自2025年7月起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打印盖章件为准。
(四)服务方案
在本招标文件附件3《广州城投金沙大都汇项目营销代理工作大纲》的基础上提出细化、深化的服务方案。
(五)《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
在本招标文件附件4《项目整体营销策略报告》的基础上提出细化、深化的服务方案。
(六)服务费用
合同含税总金额由营销代理服务费、项目团队激励奖金共二部分服务费用构成,二者互不抵消。
1、营销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营销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期限内已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总房款×网签时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再结合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年度任务(以甲方书面函件为凭证),具体营销代理服务费率结算标准如下:
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表
产品类型 | 营销代理服务费标准 | 成交途径 | ||||||
项目全年指标完成80%及以下 | 80%<项目全年指标完成情况≤100% | 项目全年指标完成情况>100% | 自然到访客户 | 渠道客户 | 自渠客户 | |||
全民营销客户 | 数字营销客户 | “工抵房”客户 | ||||||
公寓 | 1.4% | 1.6% | 1.7% | 根据项目下发指标完成情况,按销售签约金额的1.4%-1.7%收取 | 按自然到访客户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的9折收取,剩余的10%金额作为项目团队激励奖金池给予代理公司项目团队激励 | 按自然到访客户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的100%收取 | 按自然到访客户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的100%收取 | 按服务费 1200元/套 |
办公、商铺 | 1.7% | 1.9% | 2.0% | 根据项目下发指标完成情况,按销售签约金额的1.7%-2.0%收取 | ||||
本项目为散售,无大宗交易。
(1)年度指标:本项目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每自然年度网签总合同金额,根据甲方决策批准,以甲方下达的书面年度指标为准。
(2)纳入项目全年指标完成情况计算是指合同期内由乙方跟进的客户的网签合同的总金额,包括自然到访客户、渠道客户、全民经纪人客户、数字营销客户。
(3)每自然年度数据统计日期,自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4)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为通跳模式,举例:公寓约定“项目全年指标完成情况>100%”营销代理服务费费率为1.7%,如项目完成全年指标超100%情况下,在年末服务费结算时,本年全部结算营销代理服务应按1.7%计算,此前未按1.7%结算的部分在年度结算中补回。
(5)自然到访客户:自行到访的客户且到访前在甲方客户系统未有接待记录的客户。
(6)渠道客户:首次到访时属于甲方客户系统内已完成渠道报备,并在报备保护期内的客户视为渠道客户。
(7)全民营销客户:任何社会人士,以个人的名义推荐报备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推荐:特指城投员工在职期间以个人名义推荐报备客户信息;业主推荐:指老业主推荐新客户成交。老业主:指已购买城投集团旗下房地产项目的客户;新客户:指从未购买过城投集团旗下房地产项目的客户。
(8)数字营销客户: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通过线上平台、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渠道进行项目推广和客户挖掘。
(9)“工抵房”客户:指广州城投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的项目公司合作的外部单位(如:施工单位/服务单位),用已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服务费用等业务类款项抵消拟购买的房屋全部房款/部分房款的客户。
(10)如各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计提标准高于该项目公开招标定标代理服务费计提标准的,以公开招标定标的代理服务合同及代理服务费计提标准为准。
(11)委托期内,甲方对本项目年度指标有调整要求的,则营销代理服务费挂钩指标须同步调整,且甲方须给予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予乙方。
(12)委托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每两个月暂按1.4%(公寓)、1.7%(办公、商铺)的标准计提营销代理服务费。待每自然年度终结时,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结算。
(13)若甲方启动中介渠道或其他渠道进行场外带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告知函,说明中介渠道或其他渠道带客的起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启动期间的中介渠道或其他渠道的客户的场内接待和销售服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安排的值班客服负责通过城投公司系统IPAD端口,录入每组来访客户的基本信息,并按照甲方项目管理机制分配给对应的营销代理公司进行接待,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的安排,若是由乙方跟进的,成交单位对应的面积与金额计入乙方销售目标面积与金额。
(14)营销代理服务费支付比例
营销代理服务费按95%支付,剩余5%营销代理服务费需作为保证金。楼宇交付前乙方需派出足够多的人员协助交楼,在该套单元的业主收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营销代理服务费。若因销售人员乱承诺、错误引导客户或客户原因导致退房的,则乙方需退还甲方支付的该套房屋的营销代理服务费。
2.项目团队激励奖金
渠道客户营销代理服务费按自然客户的90%收取,剩余的10%金额可作为项目团队激励奖金给予乙方代理公司项目团队激励,具体激励方案及激励奖金以甲方审批为准,激励奖金以代理费的形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根据激励方案发放给项目团队。具体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激励奖金=渠道客户成交金额*自然到访客户营销代理服务费计提标准*10%
四、项目合同服务费预估
项目合同服务费预估:本项目合同服务费预估为398万元。合同服务费为预估价,相关酬金、款项、结算等计价方式详见合同。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对应提供完整、清晰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提交《投标承诺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个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营销代理服务类业绩,以提供服务合同的关键页(能体现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复印件为准。
4、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提交《投标承诺函》)。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所有服务团队人员(8人)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显示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个月(以社保机构能出具的最近月份为准),且无异常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9)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六、资审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2经评审后,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七、招标日程安排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9 月 1 日至2026年 9 月 22 日(北京时间,本公告提及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为准。
7.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 9 月 2 日至2026年 9 月 8 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咨询电话:许工、020-38293607),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若为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标登记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的,则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其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显示时间至少为投标登记截止时间的前1个月。【此项资料还须在投标文件中装订提供】
投标登记须知:①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②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③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一套,售后不退。
7.3提问及招标答疑时间: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务必于2026年 9 月 2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并致电告知到位。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26年 9 月 4 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全部投标人。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发出的答疑文件为准。
7.4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4.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 9 月 22 日9时30分开标(亦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会议室)。
7.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各投标人务必于2026年 9 月 22 日9:00至9:30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至上述开标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递交人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正式员工。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为正式员工,则需提交其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显示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个月。【此项资料还须在投标文件中装订提供】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dgcg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6号馆5楼
联 系 人:钟工、雷工
电 话:020-830619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20-38293607